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公开承诺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局文件
发布日期: 6/2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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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心一中党委、大托中心校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有关工作,根据长创先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把公开承诺作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来抓,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督查指导。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公开承诺工作落到实处、实现长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公开承诺,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所有基层党组织要按要求在6月20日前全面完成公开承诺工作。
2、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把公开承诺与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制定的整改措施、与完成本单位本部门和党员个人的工作目标任务、与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等结合起来,丰富和拓展公开承诺内容。要注重创新载体,结合党务公开、主题实践、设岗定责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确保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及时公开、群众普遍知晓并全程参与监督。基层党组织填写好《党组织公开承诺书》(见附件一),每位党员填写好《党员公开承诺书》(见附件二),并于6月20日前将基层单位党组织承诺书和党组织书记的承诺书报局党委。
3、宣传总结,营造氛围。各基层党组织要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及时总结和上报开展公开承诺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发现和推广公开承诺、扎实履诺、民主评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一: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附件二:党员公开承诺书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委员会
长 沙 市 天 心 区 教 育 局
二 0 一 0 年 六 月 八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公开承诺工作 通知
中共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0年6月8日 附件一
天心区教育系统 年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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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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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承诺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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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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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委
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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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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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组织存一份,局党委存一份,公示一份
附件二
天心区教育系统 年党员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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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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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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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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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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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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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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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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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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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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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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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存一份,党组织存一份,公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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